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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来源: 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3-03-30 15:54:20.0 点击量:258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湿地全面保护为根本,以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自然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为抓手,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高双鸭山市湿地监管能力,增强支撑能力,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健康和永续利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湿地生态产品需求的有效供给,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安全、助力双鸭山市生态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湿地进行全面保护,围绕“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对退化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实施生态恢复,科学推进双鸭山市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建设,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二)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难点。以湿地全面保护为主导,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聚焦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区位重要的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按照整体规划、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思路,解决关键问题,增强保护恢复效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综合施策。对双鸭山市湿地生态系统主要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湿地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管理办法,发挥湿地保护恢复建设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因地制宜确定工程技术措施,提高湿地治理能效,有效保护湿地资源。

(四)坚持创新引领,理顺体制机制。坚持创新为引领,强化湿地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湿地保护与恢复的科技水平。依托林长制的全面推行契机,理顺湿地保护管理各部门权责,明晰部门职能,聚集林草资源保护力量深入推进湿地保护恢复工作,形成共管共建新局面。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25年,共5年。

四、规划目标

在规划期内,对双鸭山市湿地实施全面保护,科学恢复退化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不断创新与完善湿地保护管理的机制与体制,推进湿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市域范围内湿地、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等基础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到规划期末的2025年,基本形成国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在内的湿地综合保护管理体系,管理机构更加健全,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强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湿地质量,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辖区内各湿地斑块的生态特征和生态服务功能得以凸显,为双鸭山市社会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的基础生态空间,促进社会健康、高效、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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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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