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03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宝山区
12月29日,2023年度区级生态总长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区委书记、区级生态总长张慧主持会议并讲话,刘志军、梁照光、王维一、薛洪满、姜君、任黎阳、潘涛、陈曦、陈宏旭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2023年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和市级生态总长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书面传达了《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黑龙江省河湖长履职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督办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试行)》。听取了区河长办、林长办、田长办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维护生态安全重大使命,深刻领会总书记对龙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出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政治责任,为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会议指出,聚焦目标任务,筑牢维护生态安全坚实屏障,以林长制为抓手,坚决筑牢“绿色防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厘清保护边界,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确保生态区域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要持续开展造林增绿行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提升城镇绿化水平。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底线。要以河长制为抓手,坚决推动“河畅水清”,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全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要以田长制为抓手,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数量不减少。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汇聚维护生态安全强大合力,强化履职监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环保责任体系,确保各领域各行业都有人管、有人盯。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落实”。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督出责任、督出压力、督出成效。要开展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失职失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社会监督,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管护”工作新格局,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宝山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全面绘就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生态文明新画卷!
七星镇、双鸭山农场有限公司、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宝山中心经营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上,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级生态总长刘志军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区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