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宝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符合条件项目拟纳入项目库管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宝山区农业农村局,宝山区人民政府三楼333室,监督电话:12317或0469-4321570
附件:2024年度宝山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