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山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法治基础,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打基础强素质,不断提升统计队伍能力水平。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治统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发挥处级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责任意识。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宣讲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答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法律意识。
(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统计法治环境。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宣传氛围。向区属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学习,明晰责任,提高认识,共同筑起依法统计的合力。在法治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送法入企、网络答题、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统计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举办统计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三)加强部门有效对接,增强统计监督合力。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机构与统计部门的有效对接,形成各类监督与统计监督的合力,区统计局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出台了《宝山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宝山区委巡察办与区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宝山区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四)规范清理统计文件,严把入统审核关。开展了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及时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经合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查阅相关文件。并将此项工作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提高了部门负责人对依法统计重要性的认识。区统计局各专业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全面自查,并在今后工作中对入统资料严格审核,依法依规增项纳统。
(五)开展统计造假整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扎实开展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市《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辖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宝山区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工业企业、能源、投资、贸易、劳动工资、数据研发等专业分工,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贸易企业、限上个体商户、建筑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统计数据审核。通过对辖区企业、个体商户的经营状况、营业收入等情况核查,对全区的“四上”企业情况有了全面了解,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差错问题,督促企业及时修正。此次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效防止了统计数据失实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区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企业和商户的统计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力量需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知识需要进一步巩固等。
三、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区统计局局长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队伍能力素质,按照省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利用节假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借助入企指导业务送法入企。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省、市部署的下步经济普查的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顺利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三)积极开展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对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重点难点、调查样表、数据处理平台及数据采集操作、人口调查整体工作流程等各项工作内容做好安排部署,确保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四)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在全面做好统计基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应统尽统依法入统,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