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岭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围绕《岭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任务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岭东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区政府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其纳入2022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各部门学习内容,制发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热潮,各部门累计学习30余次,利用“微视岭东”“岭东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发表相关信息近40篇。
(二)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发了《岭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岭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岭东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通知》等4个文件,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区2022年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及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在区政府第六次常务会上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能够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把关定向、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
二是全面实行政府清单制度。积极落实《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清单实施方案》,按照《双鸭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权责清单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532项,并实施动态化管理。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布了省局梳理形成的高频次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清单。
三是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有效推动岭东区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市场主体对自身信用状况的重视程度,打造岭东区诚信守信新形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发了《岭东区关于深入推进落实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有效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进向乡(街道)赋权试点工作。按照黑转改办发〔2022〕1号文件的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进向乡(街道)赋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岭东区推进乡(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岭东区乡(街道)赋权事项清单指导目录。长胜乡、中山和北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试点各承接5项赋权事项。
四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的要求,扎实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和审批与监管的衔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服务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办理登记,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提升食品许可准入服务水平。对食品小作坊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校外托管机构备案、小超市(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备案。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许可备案登记7户,其中,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5户、小作坊备案登记2户。
五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渗透到市场监管执法的各项工作中,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2022年双随机制定4项抽查任务,已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结果公示工作,公示率100%。
六是持续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为推进“减证便民”,制发了《岭东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全面梳理了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其他行政权力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梳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28项、取消证明事项清单1项,并编制成《岭东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岭东区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已通过政府网站和“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了减证便民投诉举报电话。
七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在政务大厅设置了“二维码”墙,426项政务事项均可扫码办理。为了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前来办事,减少人员接触,特引进了四台政务服务智能自助终端机,在办理业务的同时,还能提供证明打印、便民自助缴费等服务,打造更好更优的政务服务环境。同时,在政务大厅窗口设置了中英文对照标识、配备了专业翻译器和评价专区,不仅有效缓解了因语言不通造成外籍人士“办事难”的问题,还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让营商环境更便民、更高效、更快捷。
八是落实“首席服务员”制度。为更好的服务企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企业首席服务员机制,让企业办事尽量“少跑腿”、力争“不跑腿”。统一制作了岭东区首席服务员与企业对接告知单,将首席服务员和服务联络员的信息进行公开化,创新制作了岭东区首席服务员工作证和岭东区服务联络员工作证。全区共有24名首席服务员30名服务联络员,重点围绕惠企政策落地、企业纾困解难、企业科学发展等重点内容,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39件,建立问题台账,对反馈问题进行推进,现均已帮助其解决,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九是开展伴您走流程,当好“服务员”活动。区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走流程”,采取“领办”“陪办”等方式,与群众一同体验办事流程。截至目前,我区政务大厅建立了“伴您走流程”窗口1个,共收到企业群众线上线下申请17件,陪伴企业群众“走流程”17次,发现并解决政务服务问题17个,持续改进作风、畅通赌点、提升服务能力。
十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督察联席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单位对本单位文件进行审查和清理,重点清理是否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经审查,我区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文件,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严把审核关,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制发程序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审核。截至目前,审核、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2022年5月以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结果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修改1件、废止6件,结果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和市政府(经市司法局)备案。
(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决策公布等相关程序,今年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主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了《岭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是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涉诉行政案件及各类合同等涉法事务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对我区60余项合同协议开展了合法性审核,并提出200余条法治审核意见建议,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免罚轻罚减轻处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的通知》等文件15件。组织多次执法方面培训学习,利用双周学习时间,对全区干部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会前学习了《行政处罚法》;组织全区5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32个,在册保留考取执法证人员45人。
二是推行涉企执法领域“四张清单”制度。为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发了《岭东区全面推行涉企执法领域“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经梳理,我区涉企执法领域“四张清单”共257项,包括: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95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45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5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项。包含我区卫生健康、劳动保障、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统计、农业农村等6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制发相关制度文件5个,发布宣传解读信息40余条。
三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公众号公布了岭东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全年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检查300余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00余条,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6件(均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2件(有11件未办结)。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精准、科学、高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防灾体系建设。调整了减灾委员会组织机构,落实乡(街道)、村屯(社区)70余名灾害信息员,强化了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相关预案,建立了依托民兵预备役、消防和各有关单位组成的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全力做好防汛防台风等工作。在拥军广场、东湖广场和中山小学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七)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发了《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区、乡(街道)、村(居)三级调解平台为依托,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目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7起。同时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工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一键式”网上调处。年初以来,办理非诉讼案件36件,挽回经济损失232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推进“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法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和会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岭东区5个司法所、1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服务所、5个公安派出所、2个人民法庭已全部实现联动机制,有效保证联动工作发挥矛盾纠纷化解最大效能。
三是全面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发了《岭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岭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台账,对机构设置、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等方面组织落实配齐,我区已基本完成行政复议改革任务。同时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进社区”、《行政复议法》等法治宣传活动3次;利用“岭东普法”“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公众号,开展了4期行政复议重点法条及改革政策普及宣传;公布了岭东区受理行政复议的公告。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双鸭山市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目前涉及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2件,涉及各部门的行政应诉案件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在庭上能阐明观点,积极发声。
五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了岭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一乡六办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在7个行政村14个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个,聘请双峰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80余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系列宣传活动10余次,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法院指派18件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律师辩护,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六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今年,我区被列为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联系点,并成为全省唯一一个社区依法治理联系点。组织召开了岭东区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五个规划(2021-2025年)》等普法文件6个,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推进“互联网+普法”模式,在“岭东普法”、“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公众号设立普法宣传专栏,发布信息200余条。
(八)发挥行政权力约束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
一是开展政府督查工作。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就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主要目标及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负责部门,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各部门定期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保障政令畅通,进一步提高我区各部门的行政效能。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提高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发了《岭东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全面评查各部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办结的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各执法单位共报送行政执法案卷17份,其中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12份,行政许可案卷5份。经过全面评查,所有案卷均合格。
三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相关工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目前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194条,其中时政新闻331条、通知公告123条、部门信息100条、政府信息公开583条、专题专栏57条。提交自查整改报告10篇,报送市政务公开办政府网站工作汇报3篇,更正网站中出现的错敏词语7次。
四是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岭东区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的通知》,全区81家单位作出了政务诚信承诺,740名工作人员完成了公职人员政务承诺,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牵头单位围绕诚信“七进”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诚信岭东进机关、进大厅、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屯等活动,营造诚信守约的社会氛围。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强“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的使用,依托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强化对执法单位及人员的互联网监管,录入我区执法单位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执法人员下载“黑龙江省行政执法”APP注册后,即可显示电子执法证,开展执法活动,我区已完成执法人员申领电子执法证工作。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开展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部分行政人员存在法治观念淡薄、法治程序意识缺失、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等问题,怕麻烦、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部分执法单位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掌握不透,缺少有法律知识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人员,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无法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四是部分单位服务企业意识不强,服务质效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法治督察,抓好考核成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推进法治岭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发挥“首席服务员”作用。“首席服务员”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而建立的,通过首席服务员主动对接、上门了解,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切实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三)做好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努力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点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试验田作用。
特此报告。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23日印发 |